安吉县“四个到位”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一体化示范建设

29.07.2016  05:06


今年以来,安吉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整合网点规范前端为抓手,以建设集散市场为接点,以分拣加工处理中心为核心,积极打造再生资源产业增长链,全力提升再生资源产业一体化水平,加快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县、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实现再生资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终极目标。



一是政策保障到位。 成立由县领导挂帅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商务局牵头、确定城管局等17家单位分工负责实施;制定出台《安吉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举措,排出了整治时间表;县财政投入9000万元建设县级再生资源回收中心,每年安排150万元(连续五年),建设县再生资源分拣交易回收中心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设备采购予以补助30%,给予1000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乡镇站点每年累计补助资金500万元(连续五年)。



二是体系建设到位。 明确至2017年底,全县将建成“县回收中心(2个)、乡镇(街道)中转站(各1个)、村(社区)回收点(各1个)”的三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县城东回收中心已投入运营(占地37亩,投资5500万元,拥有1个二手交易平台,1个科普教育基地、5个回收区);城西回收中心(占地40亩,投资4500万)将在2016 年12月前开始运营;各乡镇中转站(500平方米内)、各村(社区)回收网点(60平方米内)正在加紧建造之中。实现全县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5%,消灭二次污染,促进节能减排、生态环保。



三是规范管理到位。 成立由38家会员单位组成的“安吉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由该协会统筹管理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一律进行培训学习,持证上岗;对从事流动、上门收购的从业人员,一律挂靠有照合法经营站点,实行“统一行业规范,统一车辆标识,统一凭证收购。确保全县95%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管理,95%以上的村(社区)设立规范回收点和流动回收点,9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网络市场规范交易流通和集中处理,实现回收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督查考核到位。 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同时,领导小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专项督查,促进各项政策措施、工程建设按时全面落地;从业人员每年通过业绩考核、文明考核等措施,实行优胜劣汰,奖惩并举;城管、公安(交警)、安监局等部门定期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支持,全面发挥行业协会在再生资源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安吉县商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