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出台意见支持安吉县创建“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县

04.01.2017  00:01

  近日,省厅印发《关于支持安吉县创建“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县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吉县创建“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县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支持安吉县创建“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县。
  《意见》提出了支持安吉县创建“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县的总体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视察安吉县司法行政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两美”浙江目标任务,支持和指导安吉县司法局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打造勇立潮头的司法行政铁军,全面参与“两山”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安吉县加快实现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成为“两美”建设浙江典范、“两山”实践全国示范贡献力量。
  《意见》细化了支持安吉县创建“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县的主要举措。一是指导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为“两山”示范县创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指导安吉县司法局围绕“两山”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二是指导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做好法律服务“两山”示范县创建。指导安吉县司法局围绕法律服务“两山”示范县创建具体工作,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提升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人民调解工作。三是指导健全特殊人群管理体系,为“两山”示范县创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模式,将安吉县列入省厅社区矫正课题研究基地,指导完善有关机制、平台和信息化建设,深化安置帮教模式,形成亮点,打造品牌,为全省积累经验。四是指导健全司法行政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两山”示范县创建工作能力和水平。指导安吉县司法局做好地方财政经费保障,并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给予支持和适当倾斜,深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推进队伍正规化和职业化建设,教育引导自觉践行“忠、勇、严、实、新”五字诀,着力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意见》明确了支持安吉县创建“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县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支持安吉县“两山”示范县建设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同志任成员,日常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二是加强动态跟踪。与安吉县司法局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厅协调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安吉县司法局定期向省厅汇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每年度共同对示范县建设进行阶段性总结。三是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司法行政部门在示范县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将其固定推广,并积极依托主流媒体,精心策划、全面宣传司法行政参与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