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加强四领域安全监管 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4.12.2015  08:36

  根据全国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鄞州区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该区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目标要求,切实加强了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以及非煤矿山等四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一、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该领域企业是否持有相关安全许可证件;是否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存放情况登记及每日核对、检查制度;剧毒化学品出入库是否严格流向登记;储存库房是否设置明显标志;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存放场所是否配备值守人员;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库房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情况。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查验购买单位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重点对加油站各项证照材料是否齐全,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通过安全培训,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等方面开展检查。

  三、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监管。对辖区内两家销售企业的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存混放,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等现象;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布局不合理和超量储存等现象烟花爆竹零售点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监管。

  四、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对排查发现证照不齐全的矿山企业,根据职责发出责令停止违法生产行为的法律文书,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停止审批其购买使用民爆物品。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矿山和关闭的矿山、非法矿点,配合国土部门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或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及时拆除地面设施,查封设备。

  鄞州全区上下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在行动中,区安委会要求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年度考核工作,合理安排人力,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对辖区内所有危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坚决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