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获批开展境外并购外汇试点

05.06.2015  19:09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在宁波市开展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从6月1日起,该市允许有境外并购需求的企业,在取得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之前,直接到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境外并购外汇登记并汇出并购资金。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近年来,宁波企业境外并购活动趋于活跃。截至目前,宁波企业境外并购项目累计77个,中方协议投资总额11亿美元,中方实际汇出境外并购资金3.6亿美元。2013年至2014年,宁波企业境外并购案例分别为16宗和18宗,与前几年相比数量大幅增长。

  由于资本流动管制和风险控制要求,外汇管理一直以来采取“串联式”的管理模式,即企业在办理境外并购外汇业务之前,必须先取得当地相关部门前置审批,最后再到外汇局办理资金汇出手续,这样时间周期比较长。然而,境外并购活动往往需要企业在签约后迅速付款,以确保并购成功。在“串联式”管理模式下很可能因为前置审批流程和时限等原因导致企业失去商机。为此,宁波提出了“效率优先”为原则,创新性地推出了“并联式”管理模式。(宁波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