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航道管理“十二五”迈入法治化

25.12.2015  20:18
  航道,是水路运输的大动脉,是交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十二五”期间,宁波市航道管理部门十分重视对航道的保护工作,对破坏航道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在201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实施后,宁波的航道事业也驶入法治化发展的快车道。
  2015年2月15日,奉化的汪某收到了一张来自奉化市航道管理处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为涉嫌在航道一侧施工期间,将工程现场的泥浆排入航道内,从而违反了航道的有关法规,汪某本人不得不面临高达10000元的罚款。“早知道这是航道,早知道要罚这么多钱,我就不该乱排泥浆!”说起这事,违法当事人追悔莫及。
  宁波水网纵横,航道密布。沿海进出港航道主要有虾峙门30万吨级、条帚门15万吨级、梅山进港航道、象山港、石浦下湾门等;内河航道73条,通航总里程891.82公里。因航道隐藏于水下,水上生产作业者很容易忽视自己的行为对航道正常使用和维护所产出的影响。
  2011年以来,全市港航管理部门每年纠正航道违法行为都是10起以上。对其中违法程度较重,社会影响较恶劣的行为坚决立案予以查处。五年来,全市港航管理部门共作出航政处罚决定8件,罚款人民币共计72000元。(张鹏飞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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