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老赖”拒绝履行法院判决 被拘留后最终付款

21.03.2017  23:33

  中新浙江网3月18日电(记者 何蒋勇 实习生 周杭 通讯员 路余 房赤敏)17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慈溪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当地一名“老赖”邹某因不支付工程款被告上法庭,一审、二审判决后其仍拒绝履行判决与申报财产,被予以拘留15日的处罚。

  去年6月,邹某因拒不支付2.2万元工程款,被金某告上了法庭。同年7月,经审理,法庭宣判邹某应在判决之日起7日内支付金某的工程款。邹某不服,上诉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他仍不履行判决。

  去年12月,金某向慈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即向邹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然而邹某仍未出现。

  今年1月,在执行法官再三催促下,邹某终于来到法院。他表示一审、二审判决错误,因此他不会支付任何款项,也不会按要求申报财产。

  执行法官多次说明,若如果认为判决错误,可向上一级法院和同级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期间不停止执行。而被执行人在没有履行判决的情况下,必须向法院申报财产。邹某始终拒绝履行判决与申报财产。

  最终,在法院的处罚下,邹某支付了工程款。(完) 【罗道旺】来源:中新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