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航“四大举措”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08.10.2016  09:03
  年初以来,宁波市港航管理部门按照市交通运输委和省港航局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实施“四大举措”,在全市港航系统推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平均提速54%,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100%。
  一、出台改革意见,形成政策龙头。今年2月份,市港航局专门制定出台《宁波市港航局关于深化港航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审批服务提速优化的工作意见》,从精简审批流程、缩短承诺期限、完善操作手册、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等7个方面,明确提出14项优化审批服务一揽子方案,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层级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港航行政审批市县层级一体化改革,对能够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下放给各县(市)区,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奠定基础,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注重规范引导,提高标准化水平。首次编印《港航审批操作手册》,将精简、规范精神贯穿全篇。根据日常办理实际情况,将各项审批事项具体细分为新办、延续、变更、注销等子项,分类确定申请材料。除首次申请的审批事项外,对其余审批事项简化申请材料,尽量不再做重复提供,减少办事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供材料的繁琐环节。《手册》在提供详尽指导的同时也减小了审核把关随意性,为今后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三、精简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市港航管理部门自我加压,挖掘潜力,极力推动审批效率的提升。一是压缩承诺期限,市港航管理部门在原承诺期限基础上再压缩1/3,比法定平均期限压缩80%;二是优化内部运作流程,对现有18项港航审批权力清单,根据不同办结模式进行梳理细分。在内部流程设置上,精简非必要形式环节,只保留实质性审核环节,消除内部流程形式上的冗余;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市港航局各有关处室建立内部审批联络员,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审批事项,大幅加快内部审批流转速度。
  四、创新服务方式,便利服务对象。一是推出“容缺受理”服务。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欠缺的事项,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先予容缺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办理。在不降低实质许可要求的同时,减少当事人往返现场次数;二是开展免费快递邮寄服务。为减少申请人尤其是外地申请人来往办事次数,及时推出免费快递邮寄服务。年初至今已累计办理快递邮寄服务40余件,获办事群众高度评价;三是多举措开展咨询服务。针对不同方式的审批咨询事项,制定不同咨询答复服务规范,并做好台账记录,全力提升咨询服务满意度。年初至今已累计受理各类咨询300余件,及时为办事对象答疑解惑。(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浙江省港航局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