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10.10.2016  15:40

  记者从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我省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
  具体调整为:撤销宁波市江东区,将原江东区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宁波市鄞州区管辖;将宁波市鄞州区的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碶街道划归宁波市海曙区管辖;撤销县级奉化市,设立宁波市奉化区,以原县级奉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奉化区的行政区域,区政府驻锦屏街道锦屏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