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强化“三大领域”黑名单制度化管理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6.05.2016  20:57

  为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宁波市江东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发布办法》于2015年底发布,“信用江东”网站同步升级改造,专设失信黑名单专栏,为失信信息披露提供平台保障。目前,江东区6个相关部门在7个领域推行了 8项黑名单制度,通过黑名单公示,打造江东经济社会诚信环境,大力推进江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推进安全领域黑名单管理。江东食安办制定了《江东区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者予以认定并公布,目前已公布两批黑名单,披露四家单位(个人)失信信息;江东安监局按宁波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宁波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警示管理暂行办法》,将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严重缺陷或不良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2015年通过江东安全生产网对5家受行政处罚单位予以公示。
  二是强化监督,推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管理。江东审管办贯彻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及时公开“黑名单”,确保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有序;江东区纪委、区检察院和区审管办联合发文了《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行贿档案查询办法(试行)》,建立行贿犯罪档案黑名单并开放查询端口,当事人经申请可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贿赂类犯罪档案材料进行查询。
  三是强化监察,推行经济领域黑名单制度。江东人社局制定了《江东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办法》和《江东区企业工资支付“红黄绿”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同时依托“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建立健全我区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为重点,开展劳动保障ABCD诚信定级以及四色监管制度;江东国税黑名单管理主要围绕非正常户纳税人信息、欠税纳税人欠税信息、违法违章纳税人信息逐月认定,定期通过外网及区横向数据交换平台上发布纳税人黑名单;江东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宁波市江东区航运业经济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和《宁波市江东区货代行业等级评定办法》,明确将评级为D级或经领导小组认定有重大失信行为的经济主体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法规处、宁波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