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宗局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公告制度

07.02.2017  21:3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宁波市民宗局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公告制度,即:每年3月份之前,在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上对拟组织开展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月6日,市民宗局面向社会公告了宁波市民族宗教系统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9个方面13项具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举既创新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又督促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对进一步推动宁波市民族宗教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