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13.10.2016  18:02
近日,《宁波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档案局联合发布。《规划》贯彻落实《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着眼于宁波市档案事业发展全局,对未来五年宁波市档案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十二五”时期,宁波市各级档案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指导下,深入实施依法治档、信息化带动和档案文化建设战略,全面提升档案资源建设、档案行政监管、档案公共服务和档案安全保障“四种能力”,各项业务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全市档案工作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重大节庆纪念活动、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档案服务、发挥档案作用,为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档案法治建设不断强化,政府规章《宁波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制、修订一批档案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档案执法检查,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档案登记备份中心,累计备份数据405TB。实施“宁波记忆”工程、打造档案文化精品,建成一批档案文化建设特色项目,推进宁波著名人物、方言建档、乡村记忆等项目建设,档案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档案馆各项基础业务进一步规范,档案依法接收规范有序,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达到161万卷,比“十一五”末增长22 %。档案征集力度进一步加大,境外征集档案资料实现突破,一大批珍贵档案征集进馆。依法强化档案行政监管指导,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等档案工作水平提高。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增强,推出了“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等一批服务创新举措,档案开放、利用力度加大,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建设更加完善。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均创建为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中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5个。建成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个,省级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3个。档案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全市建成档案馆新馆2个,在建或已经立项档案馆3个。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重要档案全部进行数字化转换并完成异地备份,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完成对现有重点档案抢救任务。档案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市县两级数字档案馆基本建成,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存量数字化率达到50%。基层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稳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档案工作,着力解决人财物问题,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档案工作环境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宁波档案事业的总体目标是:具有宁波特色的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更加健全;档案事业发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处于全省、全国前列。基本建成档案工作强市,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实现档案工作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档案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档案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档案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档案工作活力显著提高。

为此,《规划》布置了五项主要任务,这也是《规划》实施的重点和亮点工作。

(一)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完善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机制。加强地方立法,推动《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修订,及时制、修订一批地方性法律文件,开展档案“七五”普法,引导规范社会各方面、各行业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明确应当履行的文件材料定期归档和档案按时移交进馆的法定责任。强化档案行政监管职能,通过部门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档案执法检查活动,推进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重点落实档案资源前端控制,指导、审核各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主动介入机构改革、企业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重要工作,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加大对民生档案的接收力度,加快馆藏民生类档案的整理、鉴定和开放工作,试点推进区域民生档案目录中心和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宁波市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在“十二五”基础上增加40%以上。完善档案社会征集网络,拓展档案征集领域,向新成立的经济、社会组织延伸,向新载体、新形态和新专业领域延伸(异地宁波商会、境外企业、园区等),推进我市境外档案征集工作。加强对散存在社会上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或应当保密的档案的监管,通过征集、收购等方式,纳入档案馆馆藏资源。参与重大活动(项目)跟踪拍摄、建立城乡建设影像档案和开展口述档案等活动,主动记录和形成一批有重要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创新档案服务机制,发挥国家综合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加强馆室协同与馆际协作,提供档案“一站式”服务,深化“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积极实施城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打造“十分钟档案便民服务圈”。加大档案信息开放开发力度,推进档案文化建设。继续实施“宁波记忆”工程、档案文化示范基地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运用新兴媒体建立记忆文化网络平台,提升档案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强化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宁波将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档案馆改造,市城建档案馆及3个县(市)区建成档案馆新馆,1个县(市)区档案馆完成扩建工程,到2020年底,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都要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节能环保,具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新型公共档案馆。加强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档案安全责任制,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涉密档案和重要档案的存储介质检验和认证工作,建立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做好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档案登记备份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要求市及1个县(市)区建成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6个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到2020年底,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数字化率达到100%。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智慧档案馆试点,适时建立与电子政务专网无缝衔接的电子文件备份中心。进一步做好数字档案室建设和虚拟档案室指导推广工作,争取到2020年,县直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全部建立规范化数字档案室,30%以上通过示范数字档案室认定。全面开展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实施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在线归档,试点推进电子商务文件归档管理,探索开展党政机关的网站信息、政务微信归档。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政务服务网、大数据和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同步协调发展。

(六)加强档案基层业务建设。全面完成新一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修订审核工作,继续推进规范化档案室创建活动,“十三五”末,市直单位规范化档案室创建率达100%,县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规范化档案室创建率达60%以上。加强进馆单位依法移交档案的指导监督,做到电子目录、全文数据与纸质档案同步进馆。推进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深化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到“十三五”末,全市农村地区全面实现网络形式的档案信息共享。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活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档案的监督指导,继续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不动产登记档案、行政审批档案等重点领域档案工作。

同时,《规划》设置了五个重点工程,即(一)档案馆改造、新馆建设工程;(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程;(三)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四)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利用工程;(五)档案管理和共享服务示范工程。

为保证十三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中这个纲领性文件的贯彻落实,《规划》特别强调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等措施要求。(宁波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