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四举措顺利推进“放心柜”创建

28.11.2014  14:07
 


宁波市四举措顺利推进“放心柜”创建






根据《推进全省城镇超市设立生鲜农产品“放心柜”实施意见》文件相关要求,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今年以来,宁波市大力推进超市生鲜农产品“放心柜”建设,年内三分之一城镇超市将设立“放心柜”。目前,今年的45家生鲜农产品“放心柜”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到2016年,全市生鲜农产品“放心柜”将达到125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超市设立生鲜农产品“放心柜”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成立“放心柜”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全力推进和完成“放心柜”建设任务。



二是及时部署任务。 7月25日召开全市城镇超市生鲜农产品“放心柜”建设现场会,按照统一规范,结合各地实际,全面推进“放心柜”建设任务。根据实施方案,对进入“放心柜”的农产品在生产、配送、销售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建立超市生鲜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使每个“放心柜”的农产品实现“五个放心”。



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参照《宁波市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甬贸局市〔2013〕10号),制定2014年我市城镇超市生鲜农产品“放心柜”建设扶持政策,今年初步安排“放心柜”补助和奖励资金150万元。



 四是做好督促指导。会同市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放心柜”建设在索证溯源、检验检测、标识标牌、价格计量等创建方面的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宁波市贸易局供稿)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