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四举措打造文化移动执法“提质工程”

28.08.2016  19:05

  日前,宁波市进一步加大移动执法设备的配合推广力度,四举措打造文化移动执法“提质工程”。

   一是配备移动执法终端。 全市文化执法人员人均配备一台文化移动执法终端,依托省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做到全部执法过程都能在该执法终端系统上完成,在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极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二是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 各县(市、区)文化执法机构均配备1至2台执法记录仪器,文化执法过程中实现执法记录仪的便携同步录音录像,并与执法指挥平台同步实时交互对接,及时收集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实现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配备文化执法特种专用车。 率先在全省配备了首辆文化市场执法特种专业用车,车辆配置了4G车载视音频监控通讯设备、无线电智能监听警示系统,无人飞机及控制系统,实现了文化市场移动执法指挥、智能监管、应急联动等专业执法功能。

   四是推行移动执法APP应用助手。 率先在全省开发首个移动执法APP平台,该应用平台涵盖了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查禁目录“黑名单”等内容。同时,在海曙区大队试点的基础上,该平台还配置了“双随机抽查系统”,方便日常执法,成为一线执法的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