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台海铁联运财政扶持政策

09.03.2015  13:39

  近日,宁波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市海铁联运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对发展海铁联运进行政策扶持。该办法重点对实际经营人、运输公司、船公司、公共服务平台(班列经营人)四类对象进行扶持,扶持的标准从200-800元/每标箱不等,其中对“五定”班列资助最高,铁路里程在400公里内每条资助1500万元,400公里以上资助2500万元。在扶持政策基础上,对开展海铁联运实际经营人及企业进行考核奖励,奖励金额5-15万元不等。该办法的出台,对加快推进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示范通道建设、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宁波海铁联运市场、推进多式联运国际枢纽港建设和拓展发展宁波港口经济圈等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