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开展“人才培养质量月”活动

14.10.2015  18:46

为推进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聚办学理念共识,探索研究型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宁波大学推出“人才培养质量月”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教育理念与教育思想大讨论。从学校、学院、基层学术组织、教师、学生等五个层面开展教育理念与教育思想的大讨论,进一步明晰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培养模式。在全校上下营造立德树人、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互信、互动、互助的育人机制,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关键性瓶颈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是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质量监控与评估机构,健全质量监控与评估职能,全面实施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出台《新学评教方案》,探索“平时实时学评教+期末学评教”的课堂教学评价新方式。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督导作用,与宁波市高校教学督导组构成三级教学督导组织,履行导教、导学、导管理的职责,共同构成学校教学质量的督导监控体系。启动年度专业质量报告,为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提升专业竞争力提供数据支持。开展年度专业进位考核,制订《宁波大学学科、专业进位年度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实施目标考核和加强过程管理,保障和提升专业内涵建设和基层学术组织建设。

三是探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制定相关保障机制与激励制度,正式挂牌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做到创新创业训练四年不断线、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分类分层组织学科竞赛实施,在确保竞赛学生参与性和受益面的基础上,兼顾拔尖创新人才的培育,帮助特长学生的个性化成长,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是实行人才培养质量的院长述职制度。为进一步突显学院对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的责任与重视,实行人才培养质量的院长述职制度。要求校内各学科性学院重点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十三五”期间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开展述职评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