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全面启用学生事务中心

29.10.2015  10:23

10月28日,宁波大学举行学生事务中心启动仪式。学生事务中心的建成使用,构建了学校服务学生的全新格局。

一、新的服务环境。宁波大学学生事务中心位于学校行政中心大楼、食堂、教学楼、宿舍楼群的交汇地段,是学生学习、生活等活动的必经之地,为学生办理业务提供了便捷。事务中心共有两层,一楼为后勤服务大厅,二楼为学生事务中心。采用集中服务、分开管理的模式,既保证学生的一站式服务,又保留了相对合理的工作人员管理模式。在硬件建设方面一楼大厅继续加强了票务台、校园卡充值等硬件配备。二楼学生事务中心引进了自助成绩打印机、学生自主打印复印平台,并引入叫号系统避免人员高峰阶段的拥堵。同时,事务中心还开发了网上办事平台,力争实现“网上网下”全线贯通,不断开拓服务领域,开发服务办事的网络新环境。

二、新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学生事务中心的高效长期运作,学校高度重视并成立学生事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本专科学生教学副校长、研究生教育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首次尝试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选派与学校岗位聘任相结合,以聘期为单位选派进驻事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结合服务需求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特殊岗位补助并明确奖惩制度。发布《宁波大学学生事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完善事务中心建设。该制度中对学生事务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业务内容、运行模式、管理规范、工作要求等都做出相应的规定,使事务中心建设“有法可依”,确保了事务中心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新的服务模式。为满足对同学们的实时服务,事务中心打破教师及员工原有的作息时间,利用休息时间为学生提供服务。为方便具体事务的办理,学校特批准事务中心窗口可按工作需要刻制学生事务中心专用章,印章采用单位+学生事务中心专用章形式,例如:“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事务中心专用章”,各窗口单位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并指派专人保管。学生事务中心同步出台了错时服务制、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限时办结制、投诉问责制等多项规章制度,确保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为事务中心的建设发展探索了全新的服务模式。

四、全方位的服务内容。目前已有12个相关单位入驻事务大厅,提供近50个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既有基础性服务也有个性化服务。在全方位设置服务业务的同时提供诚信打印复印、自主成绩打印、自助缴费充值服务、师生交流区域等相应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