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税区促进跨境电商消费维权显成效

16.04.2015  21:12


  宁波保税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业务经过一年半跨越式发展,累计签约试点电商企业达163家,正式上线运营的企业近70家。截至今年2月,宁波海关审核通过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申报单突破200万?单,跨境贸易货值突破5.1?亿元。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不同于传统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既包括了传统交易中特别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例如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隐私权等,又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新的问题,例如跨境贸易纠纷法律适用、跨境商品真伪难辨等问题。
  2014年,宁波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共受理了跨境贸易消费投诉25起,投诉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尿布湿和奶粉,投诉的内容主要反映在七天无理由退货、发货、退款不及时,外包装有破损,涉嫌虚假宣传等。分局面对跨境贸易的新特点和新问题,立足工商职能,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着力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商消费维权,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建立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制度。对所有上线运营的跨境电商试点企业进行备案,备案信息包括跨境电商企业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购物网站、经营商品品牌、产地、来源、交易额等内容,备案信息按季度更新。截至目前,累计备案企业达到63家。二是规范跨境电商企业网上亮照。为明确合法企业的网络主体身份,保障网络交易安全,通过制作《操作手册》等方式进行跨境贸易电商企业营业执照网上标识规范业务指导,要求所有上线运营的跨境电商办理网上红盾标识。目前网上亮照工作正在逐步推进,这将极大增强消费者开展网络交易的信心。三是构建跨境电商消费维权联络机制。通过在跨境购平台设置跨境贸易消费维权联络点,在所有上线运营的跨境电商企业设置消费维权联络员,要求消费维权联络点和联络员切实发挥作用,定期上报消费维权情况,做到消费维权政企联动。四是开展跨境电商消费维权专题培训。今年“3·15”前夕,邀请浙江工商学院老师对跨境电商企业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网络交易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醒企业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五是落实跨境贸易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企业负责人通过签订《宁波保税区跨境贸易经营者自律承诺书》,郑重承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八项规范,特别是承诺“承担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不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阶段,分局将依托网络经济监管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巡查,严厉查处网上虚假经营主体、网上消费欺诈行为、欺诈合同和不公平格式合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跨境贸易网络市场,维护跨境贸易网络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