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从“勤、严、重”入手实现文物原貌保护

22.07.2015  11:32

  近年来,宁波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散落在全市各地的1557处文物保护单位(点)面临着原貌改变和结构破坏的严峻考验。宁波市文物监察部门坚持“从监入手、重察为主”的工作思路,注重事中介入文物执法,在巡查次数和案件查处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始终保持文物原貌“零破坏”。

  一是勤巡查,全方面掌控文物动态信息。把文物巡查纳入常规工作,每周开展一次活动,检查覆盖率始终保持100%。两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39人次,检查各级各类文物单位(点)1682家次,组织全市性文物安全专项检查4次,开展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巡查3次,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4次,参与全省文物交叉执法6次。利用巡查取得的图片、文字和视频,定期分析、对照文物原始面貌与阶段现状,把530处文物保护单位和1027处保护点的位置、外围和内部,以及检查情况,全部录入了文物记录数据库。

  二是严执法,高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案件和消除隐患作为文物执法的主要任务,从重处罚、多督导入手,遏制文物违法违规行为。去年11月,奉化文物监察大队查获2起偷盗国保文物案,嫌疑人均已抓获,文物全部追加,转司法机关审理。今年,象山文物监察大队发现1起车辆冲撞文物并逃逸案件,当事人被控制并立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作出6000元处罚;某公司在文物保护范围内爆破,被处罚5万元,并责令恢复原貌。近年来,共查破重要文物案件10起,消除重点安全隐患60处,通过案件警示和限期责令等措施,有效保护了文物原貌的现状。

  三是重技术,多角度创新科技监管手段。宁波作为全省文物“天地一体”视频监控的试点单位,依托宁波市文化市场智能监管平台,先后在庆安会馆、保国寺等30多处全国重点文物单位安装了视频监管系统,把150多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点)信息,录入智能监管平台。今年6月,宁波段大运河沿线文物保护监察系统正式启动,目前,全市文物监察机构专职安排人员,通过视频系统,实现了足不出户全时监控文物保护动态信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