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男子高铁上抽烟 被处以500元治安罚款

20.09.2016  20:35

  吸了半根烟,被罚500元。前天下午,一名男子在高铁上抽烟,虽然没有触发报警器,但态度顽固,抗拒列车长处理,后被移交给铁路警方。昨天,经宁波站派出所调查处理,该男子被处以500元的治安罚款。

  这件事发生在G7583次列车上,据该车列车长介绍,当时乘务员发现车厢连接处有烟雾,过来看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正在洗手池里冲水,池壁上还有烟灰状的残留物,一只手里正捏着一团纸巾往口袋里塞,于是质疑该乘客:“你是不是刚在这抽烟了?”

  该男子一边矢口否认,一边拔下正在充电的手机准备离开。闻讯而来的列车长拦住了他,再次询问其是否抽了烟,该男子仍予以否认。列车长一边向其宣讲高速列车的安全运行规定和抽烟危害,一边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和车票,予以暂扣。

  当时列车正驶往终点站宁波,鉴于该乘客不配合调查处理,列车长当即通知了铁路警方。随后,宁波站派出所民警在站台将该男子带下车。

  在接受民警调查时,刘某仍一口否认吸过烟。民警在刘某的裤袋里,找出一包烟,正好少一根,另一个裤袋找出个纸团,打开一看,包着半截烟。在民警追问下,刘某终于承认,当时就是在洗手池旁抽的烟。据他说,他在给手机充电时,烟瘾上来了,就点了根烟,抽了一会,想起来高铁上不能抽烟,于是摁灭了烟头,并将剩下的半截用纸包好藏了起来。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高铁动车上吸烟,将被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昨天,宁波铁路警方依法对刘某做出500元的治安罚款处罚。

  据记者了解,屡次在动车组上抽烟的乘客,今后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乘坐权。据悉,在南宁等地客运段,已开始试行:第一次被抓,若签订协议,保证以后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可以给一次机会;再次违法吸烟者,则终生禁买动车组列车(D字头,C字头,G字头)车票。(宁波晚报记者 马涛 通讯员 邬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