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助制度

09.09.2020  09:22

  记者8日从宁夏卫生健康委获悉,为切实做好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关怀工作,宁夏卫生健康委、宁夏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助制度。

  据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通知》提出,为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无人护理照料的困难和问题,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30天、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近年来,为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生活上、养老照料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宁夏着力提高扶助金标准,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每人每月600元,并扩大扶助覆盖面,把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年龄由49岁提前至40周岁,同时建立抚慰金制度,为失独家庭给予20000元的一次性抚慰金。(完)(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