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推小、初、高三版学生规范 浙江走出特色养成教育之路

21.09.2017  12:57

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发布会现场。 童笑雨 摄

  中新网杭州9月20日电(童笑雨)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千百年前班固发出的这一声喟叹,如今正被运用到浙江省的养成教育工作中。9月20日,在浙江杭州举行的《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发布的新闻通气会上,浙江率全国之先,推出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版本的《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与以往相比,新版《规范》不仅更细致,而且还将重点放在了中小学生行为习惯的日常养成上,在接地气的同时充分彰显了浙江特色。

  据悉,此次浙江省发布的《规范》是以2015年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下称“守则”)为框架,并先后向各地教育部门、学校、中小学师生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制定的,共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版本,各22条。与旧版不同,新版《规范》不仅针对学生的年龄和认知都有所侧重,像“记住家人生日”、“遇到挫折会向他人倾诉”等不押韵却日常化的语言更比比皆是。

  “《规范》是用来实践的,而不是背诵的。行为规范是给学生领悟实践的,就要去成人化。”当谈及《规范》的语言特色时,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如是说。他认为,中小学是学生三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要想在这一阶段向他们灌输德育理念,用对方法是关键。

  确实,以《守则》为框架制定的《规范》,以其“接地气”的特点,为浙江省中小学生的养成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但其流露出的浙江特质,也令其更具有辨识度和推广性。

  “如今,学生接触网络是无可避免的。浙江是一个打上了互联网深刻印记的省份,所以在《规范》的制定上,我们着重对学生的网络接触程度作了具体的要求。比如《规范》要求高中生不造谣信谣,不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但对于初中生而言,则关注了‘不过度使用电子产品、浏览健康网站’这一项。”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朱国清如是说。

  此外,考虑到浙江留守儿童大部分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所以在《规范》制定中,扩大了孝敬对象的范围,特地将《守则》里的“父母”改为“家人”;除了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以外,浙江在性教育方面也大力推行,落实到小学生版的《规范》上,就变成了“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允许别人触碰”等字样;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之地,浙江也积极与国际对接,这就要求学生们要有国际视野,不仅要“关心国家大事”,还要积极探索,“敢质疑”、“勤于实践”。

  以上种种,在朱国清眼中,都是《规范》浙江特色最好的代名词。“不过要我说浙江版《规范》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它落到实处,重行动和日常。浙江这几年的发展,都是一步一个脚印,养成教育更要沉下心来,接地气,不做行动上的矮子。

  他说,与教育部修订的《守则》相比,新的《规范》虽然只有22条,并非面面俱到,但他相信,大道至简,只有从小处、实处着眼,才能走好养成教育的每一步。他也希望,《规范》的制定,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将良好的行为习惯融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他们成长道路上最基本的标杆。(完) 【王毅婷】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