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县(市、区)民宗局局长列席国宗局东南片区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 例》培训班顺利结束

06.12.2017  09:52

11月27日至12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上海举办东南片区八省市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为了让我省各县(市、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直接聆听国宗局领导对新修订《条例》的专题辅导解读,经省民宗委积极争取,国家宗教事务局同意,组织全省90名各县(市、区)民宗局局长全程列席培训活动,顺利完成培训任务。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委楼炳文主任,陈振华副主任、莫幸福副主任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全程参加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委领导高度重视,培训前专门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就培训期间安全管理、培训秩序、后勤保障、讨论交流等细节进行明确沟通,确保整个培训任务顺利推进。特别是委楼炳文主任亲自参加11月27日晚组织的培训动员大会,对参加培训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年终工作作出总体部署:一是全力以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三是对年初制定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回顾梳理;四是谋划好明年的各项工作;五是全面加强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工作;六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实干创新,奋发有为,不辜负上级党委,不辜负这个时代,确保全省民宗工作有序健康向前推进。

通过培训,参会的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很“解渴”,很“受益”,国宗局领导的授课解读,针对性、实效性很强,特别是一些典型案例的剖析,提供了很强的借鉴性和操作性,有效激发了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干好民宗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