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余延安精神 做合格共产党员

28.06.2016  23:50
 


学习余延安精神  做合格共产党员



机关党委与驻厅纪检组支部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教育 






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做怎样一个合格党员?这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每一名党员都要思考的问题。余延安,一个普通的基层党员,用燃烧的生命给出了一个响亮的回答。6月24日上午,机关党委与纪检组党支部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教育,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黄克旭同志围绕“以余延安精神为引领,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主题,为支部党员作党课报告。



黄克旭同志首先介绍了余延安的先进事迹。余延安同志曾任淳安县纪委信访室副主任科员、审理室副主任科员、审理室副主任、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主任科员等职务,是我省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楷模。他长期从事案件审理工作,身患糖尿病多年依然工作在执纪监督一线,兢兢业业、默默无闻,2016年1月16日因病去世,年仅49岁。在工作生涯中,承办的700多件案件,零申诉;公私分明,身患重病,婉拒单位派车,请哥哥陪着坐公交车到杭州看病;家里条件不好,也不利用关系帮妻子安排工作;将同事给他的捐款,转赠给更需要的同志;淡泊名利,多次推掉职位晋升,理由是要给年轻的同志更多机会……他的事迹彰显了当代共产党员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诠释了可亲可敬可学的“最美精神”,传递了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好榜样。



黄克旭同志指出,一个先锋就是一面镜子,一个榜样就是一面旗帜。余延安同志身上折射出来的力量,让人震撼。作为我们支部的党员,大家干的都是党建工作,就是要学习余延安同志这种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一心向党的情操和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真正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



怎样做合格党员?黄克旭同志的体会是,重点是要做到“三个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 必须在思想上真正入党。 端正入党动机,有信念有追求,自觉强化党员身份意识。 必须履行义务发挥作用。 定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黄克旭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介绍了党章中有关党员义务的历次变化情况。 必须有为有守。 有为,就是有责任、有担当,积极工作、努力奋斗,作出政绩、留下政声。有守,就是守住忠诚于党的政治立场,守住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守住约束自我的党纪党规,守住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要处理好组织与个人的关系。 个人要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地置身于党组织之内,而不能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要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 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还要把握好手中的权力,决不能假公济私。黄克旭同志还引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公款姓公,公权为民”。 要处理好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的关系。 做人做事的原则要一致起来,防止做“两面人”,在涉及切身利益的关头,最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此次党课,黄克旭同志从余延安事迹说起,带领大家学习了党章、剪报,穿插了报告文学的读后感,支部同志感到触动很大!大家也根据切身经历和体会,介绍了村支书、部队同志等在危急关头所表现出来的英勇行为,并谈到:这就是共产党人的本色!支部同志表示,同意支部安排,以这次良好的开头为鼓舞,除了认真、积极完成机关党委统一布置的学习教育任务外,支部每月一期,轮流谈体会、讲党课,要把“两学一做”学深学透,做实做好!




(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