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30.10.2014  19:25

      10月28日下午,省红十字会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贯彻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走在前列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冬梅主持会议,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与会同志原原本本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公报,传达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委夏宝龙书记在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小康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精辟分析了当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王冬梅在最后讲话中对省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深入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组理论中心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分层次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全体党员干部要力求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从而做到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二是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把中央全会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依法推进我省红十字事业更快更好发展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真正做到依法建会、依法办会、依法兴会。

      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年内各项工作抓落实。要将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相结合,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