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04.08.2016  00:02

    8月2日下午,省林业厅推广总站党支部召开党员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万少华团队”先进事迹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支部书记逐条逐句讲解《条例》,并全文学习了省委书记夏宝龙的署名文章《用好〈问责条例〉这一利器》。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表示要向“万少华团队”学习,学习他们胸怀祖国、服务社会的家国情怀,学习他们舍我共谁、青春无悔的担当精神,学习他们一心为民、大爱无疆的道德操守;全体党员干部决心通过学先进、见行动、争优秀、比贡献,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支部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把《条例》学深学透,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营造党员干部踏实干事、干净干事、能干成事的氛围。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一致认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我们一定要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用实际行动为“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总体目标和“两美”浙江建设作贡献。(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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