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孟超当选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6.03.2016  18:27

  浙江检察网丽水讯 在3月15日下午举行的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过孟超当选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须报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过孟超,男,汉族,1969年1月生,浙江嵊州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嵊州市纪委副书记,上虞市检察院代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长级)、党组成员等职。2016年3月起,任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