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儿子还债,二老诈骗发小400多万

31.05.2016  05:46

  儿子放高利贷资金链断裂,父母知道后非但不加劝阻,竟联手骗了好友400多万元,用来给儿子还债。5月27日,永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一家三口站上法庭受审。

  被告人李某今年40岁,昔日的他成绩优异,曾是浙江某名牌大学的学生,但在大三那年,他提出休学,称要做生意。令人无语的是,他口中的“生意”就是靠借、放高利贷,以此赚取差价。

  据李某供述,自己的开销非常大,名下没有房产,租住在豪华酒店,这样能让人相信他资金雄厚,才能维持放贷的生意。2011年,他和别人一起做高利贷生意,资金链断裂后欠下800余万元债务,还被人起诉到了法院。李某背上巨额债务后,只能靠父母帮他担保借钱,以此拆东墙补西墙。

  李某的母亲汤某今年63岁,父亲老李72岁,两人有两个儿子,对小儿子特别宠溺,几乎有求必应,退休工资也基本都花在了他的身上。老李说,2012年,李某让他们作担保向瓯北一家担保公司借钱,当时才知道儿子在经济上出了问题。2013年,老两口因为无法偿还借款也被起诉至法院。

  为了帮儿子还债,老李和汤某开始四处向亲朋好友借钱,汤某还把目标放在了自己的发小潘某身上。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从2013年3月14日开始,汤某和老李隐瞒儿子欠下巨额债务的事实,谎称需要资金周转,骗取潘某的信任,从潘某处骗走29万元。得手后,夫妻俩逃到杭州,更换手机号码,打算躲开潘某。

  2013年6月是老李夫妻与潘某约定还钱的日子,但李某又编造自己有一笔3800多万元存款被某法院冻结,以需要钱疏通关系为由,先后向潘某“”了410万余元。他还让父母出面“作证,令潘某对“疏通”一事深信不疑。这笔钱到手后,大部分被李某挥霍掉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汤某、老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中李某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老李坦承,在跟潘某借钱时,他就知道还不出来,但因为心疼儿子,只能继续出去借钱。

  公诉人则称,本案特殊性在于被告人是一家人,汤某、老李对儿子过分溺爱,没有制止李某,是放任行为,不能从轻处罚。

  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