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是先打到鸟再击中人?

10.03.2016  11:09

  用组装气枪打鸟,却无端射中了对面一名女子的臀部,导致对方的创口深度达20多厘米,日前,陶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泰顺法院判刑。庭审中,陶某一直辩解说自己是打鸟的时候不小心射中女子的臀部,并不是故意的。这个说法,是否可信呢?

  泰顺人陶某喜欢玩枪,去年2月,他在网上买了一些气枪配件,自己组装了一支高压气枪,再用铅条通过铅弹模具制作了一些铅弹。陶某试过气枪的威力,发射出的铅弹能将成年人两指节厚的木块击穿。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2月26日下午,陶某发现自己家三楼卫生间窗户前方有许多小鸟,便拿出气枪,开了四枪。前几枪没有打中,小鸟受到惊吓后飞到边上的一座老房子的屋脊上,陶某便再开枪,打中了小鸟。接着,陶某继续用气枪瞄准镜寻找射击目标,正好看到对面一座老房子平台上的门边有一名妇女背对着他。陶某目测那名妇女离他大约有100米,于是瞄准该妇女臀部中间位置开枪射击。紧接着,就传来女子的一声惨叫,陶某连忙拆卸了气枪,将零部件藏匿在隔壁叔叔家中。

  随后,陶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陶某辩称,案发当天,他用气枪打鸟共打了四枪,前三枪均没有打到,第四枪他以为打中了小鸟,但同时听到不远处女子的叫喊声,才知道原来自己打到了人。陶某说,自己导致陶女士受伤属实,但并不是故意,不构成犯罪。

  不过这个辩解最终没有被法院采纳。泰顺法院认为,陶某无故使用气枪射击被害人陶女士,致陶女士受伤,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法官说法:

  按陶某的辩解,陶某在打第四枪时,铅弹先打中小鸟,而后铅弹穿透小鸟的身体,改变方向后再次打进陶女士臀部。但经过法院审理查明,案发时被告人陶某、小鸟、陶女士之间所处的位置不在同一直线上,且三点存在的角度较大、距离较远,气枪铅弹打中小鸟后再折射到陶女士体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假设,铅弹射中小鸟后改变方向打到陶女士体内,铅弹经过反弹二次穿透,弹体变形应比较明显,事实上从被害人陶女士体内取出的铅弹弹体基本没有变形,该假设显然无法成立。据此,泰顺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