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5.12.2015  12:08

  近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方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环保领域信用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明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的信息范围,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记录。二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系统。三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四是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部门应当在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方面,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采取差别化的支持或惩戒措施。发展改革部门推动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等工作中,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予以支持或限制。五是开展环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环境信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