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室内公共场所试点监测PM2.5
“现在大家都知道PM2.5的危害。室外空气好不好,有立法、有监测、有标准;但我们停留时间更多的室内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却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实施有效、规范的监控。”
今年市“两会”前,拱墅区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委员赵红在调研中了解到,市民对室内PM2.5的危害性、主要原因,特别是二手烟对室内PM2.5的影响、应该采取的措施,知晓率不高。
“人流量大的超市、车站、写字楼等场所,空气通常比较混浊,但针对这些场所的室内空气监测没有及时跟上,相应措施也不够。尤其是二手烟会使室内PM2.5浓度显著上升。”赵红说。降低公共场所室内PM2.5的有效措施,是公共场所控制吸烟。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于2010年3月1日颁布施行,但这一条例还有很多局限性,比如:执法主体不明。另外,还存在对个人的处罚取证难;对未设无烟楼层、无烟客房或无烟包厢的行为,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对控烟场所销售烟草的行为未作禁止性规定等不利于行政处罚的问题。
赵红在《关于降低室内PM2.5、提高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的建议》中提议,设立“室内公共场所PM2.5监测和发布制度”。试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大型超市、医疗机构、商业综合体、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室内PM2.5监测点,实时发布室内PM2.5监测数据。
重污染天气来临前 应提前启动限行等减排措施
昨天是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开幕的第一天,以市政协候选全会建议案《全面提升“四治”水平,着力打造“西湖蓝”》为首,不少委员都提出了保护“西湖蓝”、治理雾霾相关的提案、建议。
“西湖蓝”指的是大杭州、全视野内的“天蓝地净、山清水秀”。也就是说,让老百姓能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享受自然和谐的品质生活。
为什么“应急响应”不“应急”?杭州商旅进口贸易公司董事长、市政协委员许雷的这个疑问,来自1月26日杭州启动的今年首次大气重污染三级预警及三级应急响应。“1月25日,杭州空气污染指数已达229,达到了‘重度污染’。大气重污染应急反应是不是应该前置才更有意义?”
2013年12月25日杭州出台了《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其中,将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为I级、Ⅱ级和Ⅲ级。经预测,杭州市区未来2天空气质量出现或将出现符合分级预警条件的大气重污染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而上海、北京、深圳、南京等城市均规定,市区未来1天空气质量出现或将出现符合分级预警条件的大气重污染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与这些城市相比,杭州的应急反应滞后了一天。“另外,杭州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措施,以‘倡导’和‘建议’为主,缺少实施细则。”许雷说。
“国内不少城市的预案比杭州反应及时,尽管如此,他们还在考虑对现有预案进行再修订,还要把应对措施更加前置。”他说。
比如,北京市今年将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今后,在重污染天气来临前两到三天,北京就要提前启动减排措施。这些措施会比现在更加严厉,有可能在发布橙色预警时,就提前施行单双号限行等限排举措。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