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浙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

10.12.2016  08:41

          12月7日—8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兆前带队的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督查组一行先后到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对危险化学品和涉尘涉氨工贸企业、建筑施工工地、交通运输企业等进行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逐一进行反馈,并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抓好整改。
          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是要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督查组一行在湖州督查检查中(一)

督查组一行在湖州督查检查中(二)

督查组听取当地有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