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宠小妹独占老屋致姐妹反目 大打出手后出钱和解

28.03.2017  15:14

  中新网台州3月28日电(见习记者 李媛媛 实习生 周杭 通讯员 黄丽丽)28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岭市城西派出所获悉,当地一名女子陈某不顾四位姐姐反对,想要独占父亲遗留的老屋,由此引发姐妹之间大打出手。后经调解,陈某分给姐姐每人9万元(人民币,下同)。

  陈某是家里的老幺,今年48岁,上面有四个姐姐,最大的姐姐和陈某差了20岁。在陈某10岁的时候,她母亲就过世了。都说“长姐如母”,陈某从小就是由四个姐姐照顾。

  在80年代,由于家里没有多余的男丁,父亲干农活也不行,陈某家是村里有名的困难户,常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那时候,姐姐们又是做草帽又是绣花来赚钱糊口。靠着姐姐们的照料,陈某到12岁的时候开始上学,而其他四个姐姐没读过书。5月份青黄不接的时候,姐姐们是情愿自己饿着,也要给最小的妹妹吃顿饱饭。

  陈某的父亲过世后,家里留下了一间老屋。这间老屋有些年头了,是祖上传下来的。经过商量,四个姐姐都同意将房子过户给最疼爱的小妹并签了协议。

  但没想到,几年前,村里整村拆建。根据政策,老屋拆除后可换得一处宅基地。根据市场行情,这块宅基地价值一百多万元。于是,五姐妹私下签了补充协议,将所得的宅基地分成5.5份,四个姐姐每人占1份,陈某占1.5份。

  去年3月,老屋拆除后,陈某改变了主意,她以自己是屋主为由,不愿跟四个姐姐分享房产,这也导致姐妹关系迅速恶化。今年3月21日,陈某不顾姐姐们反对,径自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姐姐们到现场阻止,由此引发了双方动手打架。

  随后,五姐妹去当地派出所接受调解,最终以陈某继续占有老屋继承权,但她自愿拿出36万元补偿四位姐姐,以此换取了矛盾化解。(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