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妇联“四注重”加强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0.07.2015  17:44

近年来,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妇联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将其作为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四个注重”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预防和化解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一、注重调解员队伍建设。 依托镇、村两级调解网络,按照专兼结合原则,选拔一批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热爱调解、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律工作者、退休老干部、老基层工作者充实到妇女调解队伍中来,建立健全妇联系统“大调解”网络。目前,共有镇专职调解员3人,镇联动调解员15人,义务调解员20人,镇驻村(居)专职调解员51人,村居妇女调解员51人。根据新时期下婚姻家庭现状和调解工作要求,加强对妇联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内容,协调专业人士讲授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知识,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努力使调解员达到“四懂”和“四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调解技巧、懂群众心理;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不断提升调解员的基本技能、工作规范和整体实力。

二、注重“三调”对接机制建设。 妇联调解工作的有效性需要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镇妇联与基层派出所协调对接,切实发挥“110家庭暴力工作站”的作用,加强对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纠纷的接警调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家庭关系弱势一方;协调金清法院,加大妇联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的力度,凡是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尽量保证有妇联陪审员参与;协调村居“妇女之家”,为遭受严重家庭暴力影响正常生活的妇女提供有效的庇护场所,并辅以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的帮助。

三、注重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充分发挥妇女调解员贴近群众的优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机制和重大社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化解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坚持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反馈”,用最短的时间和最行之有效的调解方式杜绝矛盾纠纷事态扩大化。今年,针对村(居)离异家庭失土养老保险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妇联、综治办、劳保所等部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离异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坚持防调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将纠纷调解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平安创建结合起来。结合“六五”普法,以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为主要宣传对象,广泛宣传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倡导男女平等、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家庭文化传统,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及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和调适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

四、注重激发调解工作热情。 将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列入“大调解”工作之中,预算专项经费,参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根据调解案件的复杂程度,给予50元到200元不等的补贴,激发妇女调解工作热情。建立“一案一档一补贴”工作台账,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打破了一直以来妇女调解无报酬的“瓶颈制约”,极大地激发了组、村、镇妇女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台州市路桥区妇联)

 

 

 

‍‍栏目:维权热点  编辑:王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