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市民收留受伤猕猴 回归自然喜获“新生”

01.12.2014  13:09

  11月27日,莲都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和森林公安民警一同护送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放归莲都区峰源乡猕猴峡大山谷。该猕猴是于11月初被丽水市建材市场的一位好心市民收留,发现弥猴时它右腿被野猪夹夹断,行动受阻,身体比较虚弱,经过该市民20多天精心护理和治疗后,伤口已经痊愈,身体各项机能恢复正常。

  猕猴属猕猴种。是亚洲地区最常见的一种猴,也称为猢狲,黄猴、恒河猴、广西猴。猕猴营半树栖生活,多栖息在石山峭壁、溪旁沟谷和江河岸边的密林中或疏林岩山上,群居。分布于西南、华南、华中、华东、华北及西北的部分地区。猕猴适应性强,容易驯养繁殖,生理上与人类较接近。猕猴也常被用于进行各种医学试验。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猕猴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兽类》中被列为易危种。

  猕猴峡为丽水市十大峡谷之一,位于莲都区峰源乡小岭根村内,距丽水城约60公里,南与景宁大顺乡接壤,北与青田章村乡毗邻,全长15公里,由源于海拔1389米的八面湖山脉的一条溪切割而成,峡谷深数百丈,高峰、小丘、谷壁呈凹凸阶梯状;谷底水平面最宽处30多米,最窄处仅两米;两岩悬崖峭壁,层嶂叠翠。这里原就生活着猕猴群,符合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将其放归弥猴峡,可以使其今后更好的生息繁衍。(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