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么好骗,就抢劫她”

26.12.2014  10:34
  时间:12月25日 地点:苍南法院

  廖某,江西南康人,22岁。
  今年8月,廖某到苍南灵溪镇找工作,在镇上江湾路上租了个房子。因为一开始没找到工作,廖某无聊得很,一时兴起,就在网上发布一条招聘服装模特的帖子,然后留下了自己的QQ号和手机号码。
  发帖没两天,就有个年轻姑娘打电话说要来应聘。之后,两人互通了QQ信息,廖某还发了一些网上下载的模特照片,讲了讲服装模特的要求。9月1日早上,姑娘再次打电话给廖某,说希望下午过来应聘。
  “这女孩这么好骗,如果真的一个人来,就抢劫她。”廖某说,他当时就是这么想的。果然,当天下午,姑娘只身前往两人相约见面的地方,廖某随后带她去了自己的租房。
  廖某让女子拿出身份证,表示要登记下。身份证显示,姑娘叫王某,瑞安人,23岁。这姑娘身高1.6米,长相普通,身材也算不上“魔鬼”,但人挺自信。
  聊了大概1个小时,廖某带王某出去吃晚餐,然后又回到租房。他拿出手机,给王某看了他下载的用绳子捆绑女模特的照片,要求模仿。王某同意了。廖某趁机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手铐将王某双手捆在身前,再用透明胶将她的双脚捆起来。
  “我没别的目的,就是想弄点钱花,只要你配合,不会伤害你的。”廖某拿出一把水果刀对王某说。王某的包里有张银行卡,她说出了卡的密码。
  第二天凌晨,廖某大着胆子把王某卡内的600元现金取走。然后,他把王某松开,并放了100元到王某的包里做路费。
  10月份,警方在一家酒店抓到了正在做服务员的廖某。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