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警方打掉4个“套路贷”犯罪团伙

01.03.2019  16:32

  中新网浙江新闻2月28日电(记者 林波 通讯员 应伟健 叶静波)“我该怎么办,这么高的利息实在是还不出了,整天各种形式的讨债,已经严重影响生活了……”这是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扫黑办自去年以来接到的第4个“套路贷”案件。犯罪团伙“套路”手段层出不穷,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屡屡“中套”,也让民警多了一分“忧愁”。

  2018年11月,被害人张某因个人债务、资金周转等原因需要10万元钱“救急”,由于自身征信较低无法在正规的金融渠道进行借款,就在朋友的介绍下在网上找到了一家借款平台,并申请借款10万元,留下了联系方式。

  当天,嫌疑人李某根据平台上的信息联系上了张某,并提出要先支付上门费、平台费等500元,在放款前要先对张某“家庭背景”调查。

  张某觉得合情理,照做并完成第一笔支付。张某虽自身无稳定经济收入,但该团伙对其背景“家访”后认为,其农村有房子,具有还款能力就答应借款给张某并要求在协议上签字。

  “这张借款协议并不简单,嫌疑人只要求被害人填写借款人名字及借款金额,实际利息、日期、出借人信息等均未填写。”负责该案的民警介绍说道。

  借款协议签署后,李某于次日将10万元钱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给张某,并陪同张某一起去银行取款,当场要求张某拿出6000元现金当作支付首月利息。之后两个月,张某均按照要求以现金方式支付6000元利息。本就手头拮据,借来的钱大部分也已用于资金周转,每月6000元的高额利息让张某感到压力颇大。接下去的一个月,张某无力偿还此债务,导致还款逾期。

  此后,滋扰、跟踪、短信电话骚扰等讨债方式接连“上演”,并且上门强行索要“家访费”“利息逾期费”等2000余元,让张某困扰不已。

  “案犯早有预谋,他们清楚被害人无法长期偿还高额利息,逾期不还将产生高额违约金,随后又会以各种费用恶意垒高债务。”该民警告诉记者,当被害人无法偿还利息时,嫌疑人还会向其介绍其它“更高额度”的借款平台,通过更大额度的借款来偿还先前所欠债务,欠款数额越滚越大。

  “获取高额利息并非‘套路贷’的最终目的,实则是想侵吞被害人及家庭的房产、财产等。”该民警如是说道。

  在多次逼讨无果后,该案犯以10万元本金及出借日起的利息为诉讼标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团伙对相关法律有所研究,在诉讼前将借款协议上的内容补全且将利息调低,从而提升‘虚假诉讼’的胜诉率,想趁机获取高额犯罪所得。”民警介绍说。

  无奈之下,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公安机关成功抓获该犯罪团伙。目前,4名案犯因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去年以来,奉化警方成功打掉4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