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召开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15.02.2017  21:33

  2月14日,《宁波市奉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代拟稿)和《宁波市奉化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奉化体育馆会议室举行。共有来自区人大、区政协、区府办、发改局、规划局、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各镇(街道)、残联、高级中学、实验中学、居敬小学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同志30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宁波市奉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代拟稿)中称:“到2020年,全区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促进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网络、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的普及与提升,基本建成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更加完善、惠及全区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宁波市奉化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中提出:“为加强我区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增强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宁波市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参会单位的各位领导和同志认真阅读了《宁波市奉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代拟稿)和《宁波市奉化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并就代拟稿和讨论稿中: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经费问题、公共体育场地土地使用性质制约问题、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开放问题、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问题、全民健身意识、文明健身和科学健身等相关话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区府办副主任周女芬就座谈会的召开发表自己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实在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群众谋福利,更为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的建设目标而努力工作;二、学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体育、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应该协调好,尽快落实开放资金,加强开放学校的经费保障;三、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在新建小区和社区建设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一定要加强落实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配套建设标准;四、按照发改部门要求对《宁波市奉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代拟稿)和《宁波市奉化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做得更加明确、更加规范、更加细化(量化)、更加完善和科学;五、各镇、街道对《宁波市奉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代拟稿)和《宁波市奉化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中提到的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做到场地健身设施归属、责任等方面的调查摸底工作。体育部门做好逐年更新、维护计划,并与属地管理单位加强做好沟通(资金保障、更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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