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15.12.2014  13:5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和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各类严重失信行为和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省发改委、信用办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11月6日印发实施。

  《方案》明确了我省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规划纲要》、《意见》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联建共享;强化应用,严格惩戒”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全面推进失信黑名单信息应用,着力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提出制定失信黑名单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建设、加强重点人群失信黑名单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库、推进失信黑名单信息应用、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失信黑名单的社会威慑作用等7项主要任务,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要求和相应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