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恢复目标指标体系建立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2.08.2015  14:05

  自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后,天津市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水十条》与正在实施的“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现有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全面打响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天津市结合国家正在拟定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研究并细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各项目标指标,以及分区域、分行业的年度目标指标,逐步建立符合天津实际的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恢复目标指标体系。
  天津市组织开展了基础调查,安排两个月时间,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盘清查、不留死角”的要求,全面开展水污染、水资源及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工作。目前,工业集聚区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了继续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向深度迈进,天津市在前一阶段水环境治理的基础上,实施七大类682个项目,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源、规模化养殖场、雨污合流地区改造等水污染源治理,大力实施入河排污口门治理、污水处理厂网建设、河道综合治理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等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到今年底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劣Ⅴ类水体。自启动实施了“美丽天津·一号工程”以来,天津市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制定出台了工业企业废水直接排放监管整治等政策措施,累计完成治理废水直排工业企业污染源1048个、渗坑底泥治理7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