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山区“合作社+农户”模式助农走上致富路

21.11.2014  20:02


  “以前买种子、买化肥、买农药,啥事都要自己来。现在只要一个电话,合作社就把我们要的东西直接送来了,”天台县泳溪乡农民老胡说:“现在种香米有奔头了,明年打算多种一点。

  几年前,如何使合作社双方能长期稳定地合作是天台县泳溪乡金穗稻米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头痛的一个难题。天台县市场监管局坦头所干部通过走访了解合作社和农户双方意见后,向该合作社提出了两条举措:一方面,严格履行订单合同,添加担保条款。要求订单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并在订单合同上加入担保条款。即,发放种子后,让农户先交一部分保证金,如果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返回;如果履行合同,不但保证金如数返回,并且可以适当给予一定比例的现金奖励,鼓励农户的诚信行为,以此推动谋求双方的长期稳定合作。同时,大力宣传稻米品牌,统一形象包装。以各种途径、形式开展对“泳溪香米”的品质宣传,寻求市场认同和扩大品牌知名度。通过这些举措,较好地缓解了合作社发展困境。现在,该合作社在当地的影响力越来越明显,社员也从最初的13人,发展到了现在的近150人,香米种植面积也达到3500亩,带动农户500多户。不仅很多外出打工的村民回乡致富,就连与泳溪接壤的天台县石梁镇、宁海县岔路镇的部分高海拔地带的农民也被带动了。前不久,杭州有公司来到泳溪金穗稻米专业合作社签下了一份15万公斤的香米经销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从11月份开始,该合作社在一年内将分批以每公斤9.5元至18元的价格授权该公司销售天台香米。

  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特色农业经济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天台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壮大,结合“一社一标“工作,通过服务站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创品牌、用品牌、护品牌,努力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发展培育特色农业,有效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在订单富农和品牌富农上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