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6家用地单位被约谈

22.10.2016  02:37

  10月11日,浙江省天台县正式约谈6家存量土地消化缓慢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已批土地有效利用。

  从去年底开始,天台县部署开展存量土地消化活动,要求通过“征迁突破一批、遗留化解一批、限时供应一批”等措施,切实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该县尚有批而未供土地2668亩,经过10个月的努力,已消化1192亩。其中6家单位因各种原因进度缓慢,县政府决定当面约谈,督促加快利用步伐。

  据悉,此次被约谈的6家单位分别为2家企业和4个乡镇。其中一家企业承诺2016年6月份前建成两幢厂房,但目前刚刚开始浇筑地基;另一家企业仅建成四幢厂房,土地利用率不足50%;4个乡镇则在全县存量土地消化中进度相对滞后。

  约谈会上,天台县明确,征地补偿费未落实导致批而未供的,必须在10月31日前支付完毕。对因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未落实导致批而未供的,必须在11月15日前清理完毕;因供地审批前置程序未到位造成无法供地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沟通。

  对于具备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天台县要求有关部门简化手续,加快办理速度,做到应供尽供;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必须在10月31日前办理供地手续,并按时开工;村留地项目由乡镇政府督促其及时办理供地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取消其用地资格;鼓励新上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节能环保的项目,争取早出让,早开工,早见效。

  对于2家企业,天台县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主体厂房建设,到期仍未完成的,将按闲置土地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约谈会上,6家单位均作了明确表态。(转载自:中国国土资源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