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全力保障冬季寒潮大风季节辖区水上过驳船舶作业安全

24.12.2015  08:36

  入冬以来,伴随冷空气东移南下带来的寒潮大风对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及作业造成严重影响。椒江水域由于受水深、航道、码头等条件限制,万吨级以上船舶无法进港靠泊卸载,辖区煤炭、黄沙往往采用椒江口点灯临时驳载锚地进行过驳运输。冬季恶劣天气的影响对过驳作业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冬季寒潮大风季节辖区水上过驳船舶作业安全,椒江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锚泊船舶水上过驳作业安全有序。

  一是把好源头管控,凡锚地过驳作业公司应提前向台州海事局申请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参加过驳作业的浮吊船及二程运输船应保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并经报备,严禁“三无”船、内河船及其他未经报备船舶参与过驳作业;二是强化预警预控,该处针对辖区冬季大风规律,立足超前防范,多渠道收集气象、海洋信息,科学合理地利用手机短信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及船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船舶超抗风等级作业及航行;三是加强现场监管,海巡艇经常针对性开展点灯驳载锚地海区巡航,及时制止超载运输,严厉打击船舶证书不齐、配员不足,未经报备参与过驳作业等违法行为,督促作业单位加强过驳作业管理,规范船舶作业行为。

  下一步,椒江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相关部署,积极做好预警预控工作,督促过驳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两船”整治等专项活动采取多种手段严厉打击过驳水上违法行为,同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冬季寒潮大风季节辖区水上过驳船舶作业安全确保辖区水上环境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