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大陪审合议庭亮相温岭

27.06.2016  09:33

  近日,温岭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令人关注的是,合议庭首次由2名法官和5名陪审员组成。5名陪审员一改往日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就案件的经过、细节等,频频向原、被告发问。

  此次庭审,原告是温岭市某机床配件厂职工徐某,被告是温岭市公安局、温岭市人民政府。

  徐某与吕某在同一个车间工作,今年1月11日上午8时许,两人发生争执,继而扭打起来。3月10日,温岭市公安局作出了对徐某不予处罚、对吕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5月3日,温岭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徐某不服,认为对吕某的处罚过轻,向温岭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决定。

  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1+2”组合(1名法官+2名陪审员)或“2+1”组合(2名法官+1名陪审员),此次庭审合议庭成员有2名法官和5名陪审员,形成了“2+5”组合。

  法庭上,5名陪审员不停地向原、被告及第三人抛出问题。此案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听取原、被告的最后陈述后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据了解,此次庭审是温岭首次试水“大陪审”庭审模式。

  5名陪审员有着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既有社区代表,也有乡镇干部,“不同的职业背景和学历结构,将有助于他们对案件事实作出更加全面的认定。”开庭前,温岭法院政治处的陈凌锋介绍了合议庭成员的身份背景。参与此次庭审的陪审员林松伟表示,能够成为“大陪审”合议庭的一员,是荣誉更是责任,“我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认真履行好陪审员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据陈凌锋介绍,目前温岭法院共有119名陪审员。法院针对他们的专业特点、生活经验等因素进行规范管理,运用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摇号”参审,并根据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大陪审”模式。

  “我们的目的,就是让陪审员拥有更多话语权,参与到案件的实质审理中,弥补法官在一些社会经验上的欠缺,促使案件审理更加公正。”温岭法院副院长、审判长阮健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