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大学生被杀案开庭 嫌犯称因厌世杀人

07.04.2016  09:06
    公诉人当庭建议判死刑       去年6月24日,从杭州到广州游玩的21岁女大学生许某失踪。几天后,她的尸体在广州大学城一洗手间被发现。去年7月初,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唐灼龙。       前天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检方指控唐灼龙犯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       今年25岁的唐灼龙只有初中文化,是湖南省桂阳县莲塘镇青松村人。       检方指控称,去年6月24日15时许,唐在广州番禺大学城自行车馆西南侧通道,趁坐在该处藤椅上的被害人许某不备,从许某身后扼住她的颈部数分钟,致许某当场死亡。       随后,唐将许某的尸体搬进大学城自行车馆东门男厕所隔间,脱去被害人的衣物对被害人尸体进行猥亵,盗走被害人的现金300元、三星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并将被害人的背包、雨伞、眼镜等物品丢弃在案发现场的垃圾桶内,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许某的死因系因外力作用呼吸道(如捂口鼻、扼颈等)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据公诉人当庭出示的证据及唐的供述,案发前两三个月,一位化名为星星的女子在唐的淘宝店上买东西,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星星的职业是在大学城某高校图书馆卖东西。案发当天,唐谎称自己是大学生,试图进图书馆,被工作人员阻止。       据星星的证言称,她已怀孕,她告诉唐她怀了唐的孩子,但实际上孩子是她老公的。案发当天上午,唐喝了一瓶二锅头,自称感到有些厌世,闲逛到案发地看到了独自一人的许某,便上前从背后扼住许某的颈部……       公诉人说,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唐掐许某时特意将身体下蹲重心下移,大约掐了三四分钟,可见下了狠手。       由于担心被发现,他和已经死亡的许某坐到一起,还将许某的头揽过来佯装情侣。在此过程中,唐翻了许某的背包,然后将许的尸体扛到附近的自行车馆厕所,随后又返回现场,将被害人的现金、手机等物品放在身上,将水壶、背包等扔到附近,再次回到厕所。       后来,唐离开厕所,回到住处,将许某的身份证等剪碎,和自己的衣服一起扔掉。次日一早,他又用“陈明”的化名,将被害人的手机通过快递公司寄往外地卖掉。       从6月24日到7月2日被抓期间,唐见了女朋友星星,还去东莞玩了一趟。       唐口供多变,最早时供述自己因网购退货并被给了差评而心生愤懑,为泄愤将气撒在了独处的许某身上;之后又称自己与许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前许向他表示要分手,他怀疑许另结新欢而起杀心,在自行车馆二楼平台将其杀害。       而在庭上,唐又改口说,自己当天上午喝了一瓶二锅头,有烦躁厌世情绪,才杀了人。       唐对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无异议,但他提出,自己没有猥亵行为,没有侮辱尸体。脱掉被害人的裤子是为了伪造强奸的现场,让人以为是别人干的。       相关证据显示,被害人的宫颈口没有检出被告人精斑。但其牛仔裤等多处都检出了生物成分,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混合基因型。       公诉人认为,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杀人并侮辱被害人尸体,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2条、302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检方出示的司法鉴定显示,唐没有精神病,作案时精神正常。       公诉人说,唐杀人的手段残忍,同时社会危害性特别大,建议对其判处死刑。       庭审最后陈述阶段,法官问唐有无什么要说,唐沉默了一会儿,嗫嗫嚅嚅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昨日庭审时,许某的父母没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许父说,他们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希望凶手一命抵一命”。       许父说,许某是他的大女儿,自小就十分懂事,高考时考了630多分,听从父母建议上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会计。大学期间,许某就已经考了会计资格证,还利用暑假考了驾照。       “她是个很开朗的女孩子,很爱旅游,去旅游的钱也是她自己挣的。”许父说,希望唐灼龙早日受到法律制裁,对女儿也算是一个交代。       (综合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新快报报道)       记者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