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多措并举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30.12.2014  18:53

今年7月,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事项,对高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这为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该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其主要做法有: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注重信息公开工作顶层设计,校长办公会等先后多次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审定相关事宜。建立健全校院两级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有关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行政和群团组织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部)设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为相关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

二是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范围。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学校各类信息的公开类别、具体公开事项、内容和公开范围及性质。《目录》共设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财务审计、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等十四个公开栏目,含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关注的具体内容近百条,其中,90%以上实行主动公开,70%以上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制订和出台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

三是完善工作平台,拓展公开渠道。学校在充分发挥会议、文件、校内网和校园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同时,不断丰富其他有利于公开的形式和载体。率先在全省高校中建立了面向社会的学校信息公开专门平台(信息公开网)和党务公开网;建立和完善了以OA系统为主的面向校内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推行了校长办公会旁听制、党委会列席制以及在教代会上专题汇报等机制。二级单位已建立了以网站、会议、宣传栏为主的信息公开载体,其中理学院、材纺、服装、建工、生科、经管、艺设、法政、外国语等学院已在本单位网站开设了诸如院务公开、党务公开等专门的信息公开栏目。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先后制(修)订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旁听规则》《新闻发布会制度》等公开制度近10项;部分二级单位根据实际制定了具体公开方案。根据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对高校信息的关注热点等实际,制订出台了《财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推出了校院两级“三公经费”公开机制,充分利用教代会等载体不定期公开学校“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各类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循、有章可依。

五是加大监督协调,注重公开实效。初步形成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协调机制。一是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二是在信息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和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三是在校内网建立了“书记&校长信箱”和网上信访专栏;四是校纪委办、监察处不定期会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会等部门对学校及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开展相关调研;五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综合考核指标之一纳入学校两级管理年度工作考核。通过强化监督和考核,有效推动“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