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四个坚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09.04.2018  01:02

一是坚持机制引领,夯实基层组织。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实施纵向设置党支部,探索在新型学术组织、重大项目平台建立党组织,建立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临时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健全二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制度,实行院级党组织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人才引进、年度考核和廉政责任等事项中 “双签”的做法。组织开展年度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建立基层党建督查机制,推动形成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健全党支部“达标—创优—争先进”晋位升级机制,建成“五好”党支部1644个、优秀“五好”党支部307个。

二是坚持分类引导,强化教育培训。抓好党校培训,推动师生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出“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利用新媒体快速传播的优势加强热点理论宣传教育。实施“育人强师”全员培训,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和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为重点,分级分类分批开展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教育。实施“先锋学子”全员培训,加强党史国情和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每名学生正式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4天或32学时。建成“浙江大学延安培训学院”等一批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师生在革命圣地现场接受教育,提升师生党性修养。

三是坚持典型引路,深化队伍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意见》,深化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专家教授专门联系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把更多优秀人才吸引到党组织中来。建立“事业之友”教职工党员与非党员教职工联系结对制度,各院系非党员教职工结对覆盖率达74.26%。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抓好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开展学生党支部书记技能大赛和“微党课”大赛。研究制定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方案,开展“求是党建先锋”评选表彰,涌现出以“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

四是坚持资源引聚,确保党建质量。学校党委除每年将党费收入的50%返还给各院级党组织外,还按在职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离退休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5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活动。落实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制度,要求各单位在教职工职称职务晋升、各类奖励申报和学生评奖评优等事项中,要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建成64个“党员之家”,实行会议室、教室等校园公共场所网络预约制度,规定每周五第9-10节课不安排教学任务,确保师生党员有足够的支部活动空间和时间。成立党建研究中心,每年资助一批优秀党建课题,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