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多管齐下保障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安全

08.03.2018  12:23

  莲都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南部的峰源乡东端,面积7.58万亩,是以保护中华斑羚、蛙类新种、九龙山榧树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生境为主的野生生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莲都区多方面加强保护区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 为提高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护水平,开保护区全面开展保护区界线矢量化工作。共投入资金18万元,由浙江大学具体开展保护区界限矢量化数据监测工作。通过多次的实地踏查和现场界定,目前已全面完成了保护区界限的矢量化工作。

   二是加强资源管护。 安排护林员对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有效管护,全年无森林火情的发生。依法查处乱挖滥捕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对森林病虫害开展有效的防控,防治柳杉毛虫2000多亩。因保护区管理工作到位,措施有力,全年未发现违规开发的行为。

   三是加强人力保障。 挂牌成立莲都区检察院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联络室和警务室,派驻了检察官和警长。联络室设在莲都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浙江省首家派驻自然保护区检察联络室,由区检察院派驻碧湖检察室工作人员定期驻点联系,及时处置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在警务区设立举报箱,为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便利条件。

   四是加强智能辅助。 购置卡通警察,安装在保护区的主要交通路口,提醒群众注意保护生态环境,用语音提示广大群众和游客注意森林防火,严禁乱采滥伐、乱挖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全力保障保护区安全。(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