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08.11.2014  12:1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并于11月4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发布了《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一个月。
  此次《目录》修订,是自95年《目录》发布以来的第六次修订,也是幅度最大的一次,主要把握了积极主动扩大开放、转变外资管理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四个原则。
  与2011年发布的《目录》相比,此次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的《目录》修订稿大幅缩减了限制类条目,从79条减少到了35条。主要取消了钢铁、乙烯、炼油、造纸、煤化工设备、汽车电子、名优白酒、支线铁路、地铁、土地成片开发等领域的外资限制。进一步放开外资股比限制,“合资、合作”条目数从43条减少到11条,“中方控股”条目数从44条减少到32条。
  此次修订,目的是更好的落实简政放权,扩大开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市场的办法,统一准入标准,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此次《目录》修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未来会越来越少的减少限制的要求,使内外资的监管基本一致,实现双向平衡。”
  总体来看,本次《目录》修订着眼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有利于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