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校园热水卡获刑

24.06.2016  14:35

  时间:6月22日 地点:宁波鄞州法院

  20岁的杨某是宁波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学的是工科类专业,平时也喜欢钻研技术性难题,捣鼓一些小发明。可惜的是,这个典型的“技术宅”没有将一技之长用在正道上。

  2015年初,杨某在逛网上论坛的时候,发现网上有关于IC卡、门禁卡复制技术一类的攻略,还在网上购物平台看到有人在出售此类复制卡。他从中看到了无限“商机”。之后,他学习了相关的复制卡技术,很快便信心满满地开设了一家网店,并在店内发布了一条“可代为复制各类IC卡、门禁卡”的信息。

  一段时间之后,杨某收到了一个客户寄过来的宁波一所高校的热水卡,面值100元。杨某套取了热水卡内数据,按照客户要求予以复制后,将卡寄给客户,同时在网店内发布了“可复制热水卡”的信息。

  大约是因为热水复制卡的使用效果良好、价格便宜,这所学校很多学生都来购买。杨某将100元面值的校园热水复制卡以每张50元的价格公开出售,获利颇丰。

  2015年12月,负责生产热水卡的科技公司在进行年度销售数据分析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高校的热水系统的热水使用量与前期基本持平,但热水卡的销量却明显减少了。调查之后,科技公司负责人去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查访后将目标锁定在了杨某身上。

  “其实后来我也上网查了相关法律,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之后就停止销售这些复制卡了,但为时已晚,已铸成大错。”杨某说。

  经查,杨某从2015年3月至11月大量复制校园热水卡并在网上公开出售,从中非法获利7万余元。

  法院认为,杨某伪造有价票证,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