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一进境物品未申报实施行政处罚

06.06.2017  09:22

  中新网浙江新闻6月5日电(林波)近日,宁波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穿山办事处检疫人员在对一批来自阿联酋的进境集装箱空箱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时,发现其中一个空集装箱内携带大量木托盘。

  经清点,该空集装箱内共计携带木托盘16个,均有加施“IPPC”检疫处理标识。检疫人员对该批木质包装实施了检疫,抽取了有疑似线虫为害症状的样品进行检测,同时按规定对该船次国外同一装船港、同一集装箱营运人的集装箱进行了扩大比例查验。

  经检疫,未发现该批木质包装携带有害生物,在扩大查验的集装箱中未发现有类似情况。

  经调查,该进境空箱内的木托盘系上一装运港卸完货后再次装入集装箱内。进境木托盘属于法定检疫物,在进境前应按规定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疫,由于该集装箱营运人未按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入境木质包装检疫,属于逃避检疫查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对集装箱营运人存在未如实申报入境木托盘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未如实申报且未经检疫查验的进境木质包装极易携带国外有害生物,增大疫情传入的风险。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集装箱营运人需对此应引起高度关注,重视国外空箱验箱环节的管理,以免因进境检疫发现问题产生不必要的处罚和不便,进而对企业的信用带来负面影响。(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